近期,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先后接到多起关于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问题的来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两个方面:一是发放时间严重滞后;二是发放数额存在争议。经与研究生院沟通,目前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特等1万、一等0.8万、二等0.5万、三等0.3万)和国家助学金(0.6万),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1万)、国家助学金(1.3万)、学校助学金(1万)和院系奖学金(0.8万),其中学业奖学金按学年进行发放,国家助学金分学期进行发放,学校奖学金按照1000元/月分10个月发放,院系奖学金由各院系统筹发放。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因涉及到学生休学、退学等情况的变化,需要每学期按照由学院初次核对、研究生院复核、省资助中心审定、计划财务处下发的流程来进行办理,流程相对复杂,工作相对繁琐,所以国家助学金从造表到下发需要一段时间。据最新反馈,今年春季的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时间为4月23日,春季开学时间为3月12日。2017年春季的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时间为3月31日,春季开学的时间为2月20日,基本上与往年发放时间相同,不存在严重滞后等情况。